患者有权复印电子病历后台记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患者可以复印病历,但只能是部分,主要是客观检查的部分,含有医生主观分析的部分是不能复印的。这是患者的权力。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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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认为发生医疗事故,可以和院方协商封存病历,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你们可以和院方共同在场,将病历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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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患者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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